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》和《河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>办法》,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机关事业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》精神和院党委的要求,7月23日,我所组织党员积极参加无偿献血活动。
无偿献血是救死扶伤、奉献爱心的崇高行为,是“人道、奉献、博爱”红十字精神的体现,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。无偿献血、奉献爱心,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的社会责任和义务,更是践行“善行河北”主题实践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载体。
在活动现场,党员志愿者纷纷卷起袖子,伸出胳膊争先恐后要求医务人员为他们采血,每个人脸上洋溢着自信的笑容。“献血献爱心,爱人如爱己”,在短短的两个小时时间里,共有15名党员参加,献血3000毫升,展现了我所党员在无偿献血公益活动中的社会责任和担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