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> 机构设置> 科辅部门

人事科

【字体:

人事科主要职能
    1、负责全所人事管理工作,包括人员招聘、调配、退休、考核、奖惩、工资、福利、社会保险、职称评聘(含工人晋级)、专家申报、继续教育(含在职培养和培训)、人事档案和年终统计等工作。
    2、负责党总支日常事务工作,宣传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组织党员政治学习,对党员进行教育、管理和监督,组织实施党总支制定的全所各支部和党员活动计划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、培养和考察,做好党员发展工作。负责党总支会议的组织和记录,做好议定事项的督办。负责研究所文化建设工作。
    3、负责统战工作,做好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和民兵等群团组织工作,开展积极健康的活动,支持他们发挥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。
    4、负责老干部工作,为落实老干部有关待遇提供服务。
    5、负责研究所机构代码、法人证书的管理及年检等工作。
    6、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